宿州二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及奖励办法
?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计划性、科学性,提高我校课题研的水平和效益,根据《宿州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结合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国家、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课题申报
1、凡我校教学行政管理干部、教学人员均可申报国家、省、市教育科研课题。
2、申报人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正在承担市级以上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申请者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安徽省(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可向校教研室领取。
4、市教育科研课题每年集中审批一次,一般在每年12月集中受理申报,我校以教研组为单位向国家、省、市申报,各教研组要提前做好准备。
5、近几年内每个教研组必须有国家、省、市课题立项。
二、立项原则
1、发展前景广宽,或有创见性、探索性的研究课题。
2、对学科研究、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有重大创新和改进的研究性课题。
3、根据我校实际,对提高我校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有价值和实际应用的课题。
三、课题的管理与检查
1、我校国家、省、市级课题的管理由市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和我校教研室共同负责。
2、课题组应按照制定的研究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进行实验、研究,课题组人员应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团结合作,实验、研究过程中要及时整理、保存相关数据和材料。
3、课题研究中,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底前做出本年度研究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下年度工作安排计划,并附上我校教研室意见和该年度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课题完成后,负责人应提交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及成果的自我评价意见,申请课题验收。
四、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1、凡我校列为国家、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均需要在预定完成期限内对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具体程序为:由课题负责人向我校教研室
和国家、省、市教育科研管理机构提出结题及申请验收报告,并填写《安徽省(宿州市)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验收申请表》。
2、凡鉴定和验收合格的课题发给验收合格证书,作为参加国家、省、市教科研优秀成果奖的参评依据和教师评先晋职的教科研材料。
3、凡我校国家、省、市级课题获得立项,学校在课题组研究过程中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凡我校国家、省、市级课题通过鉴定和验收后,学校将给课题组奖励:国家级课题5000元,省级课题3000元,市级课题2000元。
五、课题档案管理
1、教科研课题档案是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研究过程、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的文字和声像资料。
2、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整理、保管好研究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和利用价值的过程性资料。档案资料要书写工整、图形清晰,最好采用利于长期保存的A4型纸张。
3、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
(1)研究准备阶段的资料:《课题申请书》、开题论证报告、年度研究报告等;
(2)研究实施阶段的资料:重点研讨活动的综述、阶段性研究成果、重点调查的调查统计表及统计结果、年度进展报告等;
(3)研究总结阶段的资料:专著、论文、研究工作总结、鉴定材料等;
(4)成果奖励及推广材料:鉴定材料、《成果鉴定书》、获奖证明材料、成果推广材料等。
4、归档时间要求:课题组在材料产生后及时归档,课题开题报告、年度研究工作总结和计划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市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和我校教研室。
六、组织领导
1、我校由校教研室负责国家、省、市课题的申报工作。
2、学校教研室及各科教研组直接管理和指导国家、省、市课题的各项工作。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未尽事宜将另行具体的办法和措施。
3、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校教研室。
宿州二中
2014年1月